─(FDU.CO.KR)个人信息对待方针─
TRIVIA CO, LTD (以下称“企业”或“FDU”)遵守通信服务提供者应该遵守的法律上的一切关于个人信息保护规
定,如通信机密保护法,电子通信商业法及关于情报通讯网使用促进和信息保护的法律等。企业以相关法令
为依据,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方案,尽一切努力保护使用者的权利。
- 1. 收集个人信息的项目及收集方法
甲. 收集个人信息的项目
- 一般会员加入时的必备项目
ㆍ必备项目 : 帐号,密码,姓名,出生年月日,性别,手机号码,电子邮箱
ㆍ选择项目 : 照片,推存人,关注分野
- 使用过程或交易处理过程中,以下信息会自动产生和被收集到。
ㆍIP 地址,cookie,访问时间,使用记录,不良使用记录
- 使用收费服务时,以下结算情报会被收集
ㆍ用信用卡结算时:持卡人姓名,卡号 等
ㆍ银行转帐时:银行名称,账户号 等
乙. 个人信息收集方法
- 网络商场
- 2.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
甲. 提供内容,提供特别定制服务,商品发送及账单发送,本人认证,购买及结帐,费用收集。
乙. 会员管理
- 目的是对会员制服务及商品发送有关的限制性使用。防止不良会员的使用和非认可使用, 确认加入意志,加入及加入次数限制,确认未满14岁儿童个人
信息收集时法定代理人的认同,事后法定代理人的本人认证,为纷争调整的记录保存,不满反馈处理 等民怨处理,传达告知事项。
丙.新服务开发及市场营销
- 新服务开发及提供制定服务,提供以统计学基础的服务及广告推广,服务的有效性确认,提供活动和广告性情报,掌握参与机会,掌握进入频度,会员对
服务利用程度的统计。
- 3. 个人信息共用及提供
- 企业会对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在“2。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及利用目的”的范围内使用,在没有使用者的同意下,不会超过范围使用,或违反原则
性地向外部公开个人信息。但,除以下的情况。
- 使用者在事前同意公开的情况下
- 依据法令规定,或被根据法令制定的次序与方法,有来自搜查机关的要求的情况。
- 4. 个人情报的持有及使用期间
- 使用者的信息一旦达到了个人情报的收集和使用的目的,就会按照原则被废除。但对以下信息,会被保留到指定期间。
甲.根据企业内部策略的信息保留
- 不良使用记录
ㆍ保存理由 : 防止不良使用
ㆍ保存期间 : 1年
乙.根据有关法律的信息保留
- 依据商法,电子商交易等关于消费者保护以及相关联法律的规定下,企业会在一定时间内持有需要保存的会员信息。
在这种情况,企业会在使用目的范围内利用信息,保存时间如下:
- 关于合同及取消合同的记录
ㆍ保存理由 : 电子商交易等中,关于消费者保护法
ㆍ保存期间 : 5年
- 关于结算贷款及载货等供应的记录
ㆍ保存理由 : 电子商交易等中,关于消费者保护法
ㆍ保存期间 : 5年
- 关于消费者的不满及纷争处理的纪录
ㆍ保存理由 : 电子商交易等中,关于消费者保护法
ㆍ保存期间 : 3年
- 5. 关于cookie使用的事项
甲.Cookie的使用目的
- 根据掌握使用者访问过的FDU的各个服务和网站访问记录及利用形态,人气搜索词,新闻编辑,使用者规模; 为使用者提供最理想的信息。
乙.Cookie的安装及拒绝
- 依据商法,电子商交易等关于消费者保护以及相关联法律的规定下,企业会在一定时间内持有需要保存的会员信息。
在这种情况,企业会在使用目的范围内利用信息,保存时间如下:
- 使用者用于对cookie安装的选择权。以及使用者可以以设定浏览器选项的方法来允许使用所有cookie,或确认每次cookie被储存,又或者拒绝所有
cookie被储存。
- 安装方法 例如Internet Explore:浏览器上段的工具〉网页选项〉个人信息
- 但如果拒绝所有cookie被储存,要利用FDU登录的一部分操作时, 会有不便。
- 6. 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对策
甲.FDU会员的ID根密码是被暗号化并储存管理, 只有本人可知。 个人信息的确认及变更也是只能使用与本人。
乙.企业会尽一切努力来防止会员的个人信息流传和毁损。 但因会员本人的不注意而流失ID及密码等时,企业不会负责。
- 7.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
- 姓名: Sang-Yeon, Kim
- 电话:+82-70-8667-4916
- 如有对个人信息侵犯的其他疑问或商谈,请联系一下机关:
ㆍ信息保护商标认证委员会(www.eprivacy.or.kr / 02-580-0533~4)
ㆍ大检察厅 网络犯罪调查中心(http://icic.sppo.go.kr / 02-3480-3600)
ㆍ检察厅 网络恐怖犯罪对应中心(www.ctrc.go.kr / 02-392-0330)
- 8. FDU上连接的网站跟FDU的政策无关。
- 9. 如有对个人信息对策的内容的修改,变化及删除事项时, 更改7天天会在网站首页的“公告栏”通报。
- 公告日期:2015年2月16日
- 施行日期:2015年2月16日